世界卫生组织一直为在全世界减少烟草的危害进行不懈努力,为了在全世界控制烟草,世界卫生大会1996年5月提议进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FCTC)的谈判。1999年5月,第52届世界卫生大会决定启动公约的谈判,并确定在2003年5月完成。此外,大会还成立了工作组,负责拟订公约草案,为一年后正式开始的谈判铺平道路。
2000年10月,公约的政府间谈判正式开始。40多个国家的100多个非政府机构及组织组成了一个框架公约联盟,以推动谈判的进程。迄今,世界卫生组织191个成员国代表参加的公约谈判已进行了6轮。2003年3月1日,公约最后文本获得通过。该文本共分11部分,由38条条款组成。文本对烟草及其制品的成分、包装、广告、促销、赞助、价格和税收等问题均作出明确规定。
2003年5月21日,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世界卫生组织的192个成员国一致通过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它是世界上第一个有关烟草控制的全球性条约。该公约将在获得40个国家的批准后正式生效。2003年11月,中国政府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至2004年3月已有100个国家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公约》明确指出,吸烟会引起上瘾,吸烟和被动吸烟会导致“死亡、疾病和丧失机能”,并且对目前吸烟儿童和青少年日益增多、烟草广告和促销手段产生影响表示警惕。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统计,全球每年有500万人因吸烟而死亡,如果不加控制,到2010年吸烟致死的人数将增加一倍。
《公约》要求各国至少应该以法律形式禁止误导性的烟草广告,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赞助的国际活动和烟草促销活动,镇压烟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香烟盒上用30%至50%的面积标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以及禁止使用“低焦油”、“清淡型”之类欺骗性词语。
《公约》还要求各国的烟草税收和价格政策应该以减少烟草消费为目标,禁止或限制销售免税烟草;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中应该采取措施,以免人们被动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