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
(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法律体系需要提请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订草案以及需要制定、修订的部分行政法规:提请审议反垄断法草案、电信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制定境外投资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
(二)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修订草案以及需要制定、修订的部分行政法规:为了规范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行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
(三)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订草案以及需要制定、修订的部分行政法规:提请审议消防法修订草案、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二、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适时提出的其他立法项目
(一)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订草案以及需要制定、修订的部分行政法规:商事登记法、合格评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广告法(修订)、统计法(修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银行卡条例、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出口退税暂行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修订)、发票管理办法(修订)、期货交易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印花税暂行条例(修订)、商标法(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出版管理条例(修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修订)、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摘自商业信息)